环球观热点:哈啰顺风车车主在赣州接客被罚5000元!当地称平台未备案
近日,哈啰顺风车车主罗先生从江西赣州返回广东揭阳期间,因通过平台接载了4名乘客,被赣州当地交警及交通运输部门查扣车辆。罗先生因“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被罚款5000元,对此,他感到十分困惑,“如果是当地不允许,就不应该允许车主接单呀”。
(资料图)
3月7日,哈啰平台客服人员称“哈啰是有在赣州市开通顺风车的”。不过,赣州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该平台顺风车在赣州并未备案,如果车主载客被查将要面临相应处罚。
哈啰顺风车车主:在赣州接客被罚
哈啰平台顺风车车主罗先生向南都记者反映,2月25日,他计划驾车从江西赣州返回广东揭阳,在赣州当地通过平台接了4名顺风车乘客,期间因走错路,在安远北高速路口下了高速,恰巧遇上正在查酒驾的赣州安远交警。交警方面指出其顺风车不合法,并通知交通运输部门前来固定证据。
罗先生当日驾驶的车辆。
罗先生称,路程约500公里,两名乘客通过哈啰平台支付的费用加起来是400多元,另外两名客人因喝过酒,上车后就取消了订单,并未通过平台或私下向其支付费用。交通运输部门让其退回当中两名乘客已支付费用,并让乘客自行离开,其车辆则被查扣。
2月27日,罗先生前往赣州市安远县交通运输部门缴纳5000元罚款后取回车辆。据其出示的江西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执收单位为安远县交通运输局,缴款书提到,罗先生的车辆“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罗先生缴纳罚款后收到的江西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罗先生对此感到不解,“当初我注册顺风车,是想顺路接客补贴些油费,在赣州我可以通过哈啰平台正常接顺风车乘客的单,却被交通运输部门扣车罚款。如果是当地不允许,就不应该允许车主接单呀。” 他称,事后曾询问平台方,得到的答复是平台“在当地是合法合规的”。
哈啰平台:顺风车业务已在赣州备案
3月7日,南都记者致电哈啰平台客服,该平台智能语音系统称,“顺风车不属于网约车,平台对出台了私人小客车指导意见的城市,都主动提交了备案申请,对未出台指导意见的城市,也全部进行了报备,合乘出行作为民事行为,不属于经营性客运活动,不存在非法营运的情况。 ”
就“哈啰顺风车车主是否可在江西赣州搭载顺风车乘客”的问题,哈啰平台客服人员表示,“哈啰是有在赣州市开通顺风车的。您在该城市想要使用顺风车的话,可以发布行程,如果是可以使用的话,那就说明当天是允许的,因为每个城市可能在不同时间段有一些当地政府的管控,但是我们在赣州是已经备案开通了的。”
南都记者尝试在哈啰顺风车平台将上车地点设置为江西赣州,目的地设置为广东揭阳,可成功下单预约顺风车。
赣州有关部门:哈啰顺风车未备案
同日,南都记者咨询赣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表示,涉及相关资质问题由赣州市交通运输局属事业单位赣州市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服务中心解答。
“哈啰顺风车在赣州市是没有备案的。”赣州市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赣州仅有一家平台有备案,其他平台都没有,如果载客被查到,要面临相应处罚。
南都记者注意到,在赣州市“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的“问政赣州”栏目里,去年7月就曾有网友提问,哈啰顺风车在赣州市范围内是否合法合规?当时,赣州市交通运输局回应称,赣州市关于顺风车的地方性规定为2017年颁布的《赣州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根据《规定》,合乘出行为非营利性,出行线路相同的人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目前赣州只有赣州市汉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主管部门进行了备案,符合私人小客车合乘条件。其他顺风车平台均未备案,不符合私人小客车合乘条件。
采写:南都记者 黄嘉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