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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艺术与意识形态的阐释,探寻当代互联网对作品争端的问题本质(以游戏作品为例) 环球快消息

哔哩哔哩     2023-06-04 14:35:50

前言:距离上次写专栏的时间,都不知道过去多久了……写专栏耗费的时间精力挺大的,字句斟酌,反复推敲,发出来后还要考虑自己能否承受生命不能承受之痛,本身也没多少时间和精力干这吃力不讨好的事情,一次挤一点。再加上自己也是条懒狗,顺势而为罢了。

在全文提及的艺术表达和艺术鉴赏方式中,默认排除违反伦理、道德、法律的艺术表达和鉴赏形式。


【资料图】

全文篇幅较长,理论较多且较为抽象,提前感谢各位看官能有耐心看下去。

一、艺术的本质

对于艺术一词,至今未给出一个统一的定义,艺术的表达方式多种多样,不可能通过一个抽象的名词能概括一切:一幅画可以是艺术;一本文字作品可以是艺术;一部游戏作品可以是艺术;一部电影可以是艺术;乃至一些能够符合作品定义的言论也可以是艺术。正如黑格尔的《美学》所表达的,艺术是观念在感觉经验上的表达,是从物质本身的局限性向主观性发展的必然趋势,带有浓厚的主观性色彩。

那么问题来了,艺术的本质究竟是什么?

既然艺术最鲜明的特征是主观性,而一个人的主观性恰恰是基于自己的思维能力、所处环境、接收信息、价值取向等方式综合而成,而这些要素综合起来的名词,即意识形态(该词往往用于社会共同体、上层建筑等抽象、宏观的哲学概念和领域,但此处笔者认为使用意识形态一词便于全文的理解与表达,可以更为直观的展现全文观点,本文中针对个人与群体依然采用意识形态一词)。

因此笔者认为,艺术的本质即个人或群体通过作品形式对外表达自己部分或整体的意识形态。

二、艺术表达与艺术鉴赏的思想本质

前文中,笔者给出的艺术的本质含义后,那么得出艺术表达的本质就很简单了,艺术表达的本质,就是创作者将自己的意识形态通过艺术的方式表达出来。

这说明艺术表达是需要门槛的。艺术作为极致的精神追求,具有最基本的美感和表达形式,不是胡乱抹两笔,写几个字,拍两个桥段,说两句话就能被称之为艺术。

那么与之相同的,他人对艺术进行褒贬评价时,抛去与艺术表达本身和自身意识形态无关的主观情绪输出,这种对艺术的褒贬评价的本质,即艺术鉴赏的本质,也是基于自我的意识形态去品鉴他人的意识形态表达,即艺术鉴赏的人与艺术表达的人之间的意识形态碰撞。

当自己的意识形态对上了他人的意识形态时(哪怕只有些许重合),即使这份艺术在大众的眼中再低劣,也会发自内心的认为他人的艺术予以认同,甚至认为是正面的,优秀的;

当自己的意识形态与他人的意识形态无相似之处,或者是他人的意识形态达不到自己的意识形态门槛,哪怕大众对艺术的评价再优秀,也会对该艺术不予认同,甚至认为是负面的,低劣的。评价客气一点的,会在自己不喜欢的基础上,多少会承认他人的艺术本身的存在合理性乃至优秀,哪怕是非真心的。

这也意味着,艺术鉴赏也是有门槛的。这种门槛不同于艺术表达,艺术鉴赏的门槛是完全基于自我的意识形态而产生,每一个人的成长环境和后天教育不可能完全一样,这就意味着每一个人的意识形态不可能做到完全同步,但一些人又出于捍卫自己的自尊心和意识形态,拒绝接纳他人的艺术表达而又不愿尊重,分歧自然也就产生了。

这也体现了艺术表达与艺术鉴赏的本质区别:艺术表达是将创作者大脑中的意识形态通过作品的方式进行艺术表达,而艺术鉴赏是鉴赏者通过作品的艺术表达,靠着自己的意识形态进行鉴赏,再在大脑中形成自己的结论。(艺术表达:意识形态→艺术表达→作品;艺术鉴赏:作品→艺术鉴赏→形成结论)

但不论认同与否,艺术的表达或品鉴,其本质上也是一种谋求自我认同的体现。针对艺术表达而言,作为自我的意识形态表达形式,具有创作者的高度自我认知,自我认同感是必不可少的;针对艺术鉴赏而言,自己利用自我的意识形态去品鉴他人的艺术,并在心里给出褒贬,给出的结果具有浓厚的主观唯心主义,这就是一种自我认同。

因此,当个人把目光投入到他人的作品中时,就是一种对艺术的鉴赏过程,是一种利用自己的意识形态去审视他人的意识形态,不掺杂无关的主观情绪输出,形成褒贬评价的过程。观看电影的影评,游玩游戏的多方面评价,欣赏绘画作出的评价,哪怕没有成文的评价,在心里作出的评价也是一种对他人意识形态的审视。

三、从艺术表达与艺术鉴赏的角度解释作品争端的本质

前文跑题一般的讨论了一堆与之无关的东西,是为了如下的论证做铺垫,如果能搞清楚艺术表达的和艺术鉴赏的思想本质,那么对于这些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这种争端的内容,除去那些收钱办事的水军和机器人,其实就是不同人群之间的意识形态碰撞,基于寻找自我认同为目的,并出于维护自尊心的各种过激言论的杂糅。

打开相关评论区,总能见到这样的争端,不同的个体基于自己的意识形态品鉴他人的作品,伴随着自己强烈的表达欲,不断对作品,对他人输出着自己的意识形态,当自己的意识形态没有得到认同时,又倾向于维护自己的自尊心以至于用侮辱、讥讽他人的词汇攻击作品的创作者和他人,参与各种网络骂战,仿佛一群不同教派的教徒们在这里争夺宗教正统地位。

如针对作品内人物形象塑造争端;游戏作品的玩法、美术、UI设计、互动操作等要素争端;文字作品内是否应该存在低俗用语,细致描写血腥、暴力场面的词句,是否应该玩烂梗的争端;对于绘画、游戏立绘等美术作品的审美艺术争端;音乐作品的作曲鉴赏争端……

此处讨论游戏作品的争端。

不难看出,游戏作品的包含要素与上述的争端高度重合,这也是当今互联网中作品争端最为广泛且庞大的艺术类型。游戏作品鉴赏不同于文学作品鉴赏需要高度自律持续阅读内容晦涩,立意深厚的文字;不同于古典音乐作品鉴赏需要丰富的乐理知识和乐感,不同于传统绘画作品鉴赏需要长久的美术造诣。相比而言,游戏的艺术鉴赏门槛是非常低的,它不需要知识储备,不需要专业素养,它带给玩家的是纯粹的感官刺激与心理刺激,这种正反馈获得速度之快,是其他的作品类型无法达到的。

这也意味着,游戏作品的低门槛性造就了游戏圈内的不同群体之间的整体意识形态十分复杂,良莠不齐。在此基础上,游戏之间的作品争端往往避不开老生常谈的争端:游戏鄙视链。

游戏鄙视链的概念,说具体点就是游戏玩家群体之间的互相鄙视与看不起,如玩主机的看不起玩电脑游戏的,认为游戏玩法和游戏体验不够硬核;玩电脑游戏的看不起玩手机游戏的,认为手机游戏的游戏玩法和画质比不上电脑游戏;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鄙视对象:网页游戏。因为网页游戏把上述的雷点全踩了(笑)。这种鄙视不仅仅存在于游戏种类,也包括游戏端,同一类型的不同难度游戏,是一堆错综复杂、环环相扣的锁链。

若用艺术鉴赏的本质解释游戏鄙视链的本质,就是不同人群的整体意识形态的门槛差异而导致的信息获取渠道差异,加之艺术鉴赏带有强烈的自我认同与自我价值肯定,这就意味着游戏鄙视链往往是基于强烈的身份认同和身份焦虑,渴望自己的意识形态能够得到他人认同或凌驾于其他群体的意识形态之上,试图建立自己群体的意识形态的绝对话语权。这是一种典型的惯性思维,人群的交流永远是基于个人或所属群体的意识形态范围交流,这种交流会不自觉的把自己的意识形态视为绝对的正确,这就是游戏鄙视链的思想本质。就像小众圈子的通病,就是整个圈子都有一种莫名的优越感与自信感,圈子大小往往与优越感程度成反比。这种思想的根源,就是个人或所属群体产生的意识形态优越。这种优越感往往会经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小众在之前是一种贬义词,它代表着不合群,是一种主流之外的另类,是被歧视的存在,小众文化亦是如此;

第二阶段,随着时代的变化,人的思想随之开放,逐渐学会了接纳与包容小众文化群体的存在,此时的小众一词逐渐变成了中性词;

第三阶段,此时的小众文化群体已经无法满足自己所处的地位,急需通过意识形态侵略的方式来建立自己在文化整体意识形态中的绝对主导地位,妄图把小众这个中性词变成褒义词。而意识形态侵略的重要措施,就是建立一种莫名的自我优越与自信,将自己的身份焦虑与自我认同的意识形态矛盾转化为对外侵略的意识形态优越性,这就是优越感的发展历程。

除此之外,游戏作品本身的争端也经常成为游戏作品争端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游戏鄙视链不同,游戏作品内容的争端往往是双向抉择,既有艺术鉴赏对艺术表达的意识形态门槛的审视,也有艺术表达对艺术鉴赏门槛的筛选。

那么就会牵扯出另一个广为争端的问题:知名游戏评测机构颁布的奖项与测评是否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知名资深游戏玩家对某个游戏的评价是否具有代表性?(即对游戏作品艺术鉴赏的权威背书是否具有普遍的代表性与参考性?)这个问题放到现在,得到的回答虽有差异,但大差不差:权威的意见只是参考,自己喜欢才是王道。

这句话强调了不同的个人基于不同的意识形态鉴赏同一项艺术所存在的理解差异,一千个读者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体现了个人意识形态的多元性,并会随着时代而不断发展。正如法律需要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的修改,个体的自我意识形态也会随着自己所处环境、接受思想等因素而不断发生改变。

这实际上又回到了对游戏的艺术鉴赏的本质:权威背书在个人眼里是否具有代表性与参考性并不重要,仅取决自己的意识形态与他人的意识形态是否存在相似之处,是否认可他人的意识形态。

然而事实上,物质永远是第一性,思想第二性,纵使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真正的哈姆雷特永远只有一个,读者怎么想是读者的事,事实与剧情永远只会朝着莎士比亚预期的方向发展。这种“我喜欢就行”的主观唯心主义思想,往正面说,则是捍卫自己的意识形态的独特性与多元性,往反面说,不过是维护自尊心的死鸭子嘴硬罢了。

依旧回到前文的观点:艺术表达和鉴赏是一种双向抉择。

艺术表达者有权自由表达自己的意识形态的权利,凭借权威固然没错,权威之所以是权威,正是因为权威有着我们不具备的特质与能力,它代表着一种能力的认可,但不能盲目迷信权威而拒绝审视自己,拒绝承认艺术鉴赏的不同思考角度;

艺术鉴赏者有权基于自我的意识形态偏爱自己认可的事物,主观唯心主义评价固然没错,这是一种基于对自己的意识形态的自我认同与肯定,捍卫自己的意识形态的多元性与独特性,但不能因为“我喜欢就行,”而拒绝承认艺术表达有高低之分,自我中心而拒绝包容与尊重他人的意识形态。

所以总结前文的理论,互联网的作品争端问题就很好解答了。对于作品的看法、评价争端,本质上就是用自己作为艺术鉴赏者的意识形态去审视他人的意识形态的艺术表达。如果表以赞同,就能说明自己的意识形态与作者的意识形态是有互通之处的;如果表以反对,那只能说明自己的意识形态与他人的意识形态没有值得自己肯定的地方,一般而言存在如下两点情况:

1.意识形态门槛的差别。鉴赏者的意识形态门槛确实很高,或者表达者的意识形态表达水准十分低下,鉴赏者看不上这种对于自己而言十分低劣的艺术;鉴赏者的意识形态门槛很低以至于无法达到艺术表达方的意识形态门槛,山猪吃不了细糠。

2.基于维护自尊心的逆反心理。这种情况多半出现于艺术表达方和艺术鉴赏方水平、地位相当,双方的意识形态流派不同却又处于自尊心拒绝承认他人的意识形态而给出负面评价(文人相轻)。即使还有其他可能,哪怕说中了,处于自己的自尊心多半也不会承认就是了。

四、结语

艺术最鲜明的特征是主观性,这也意味着艺术的表达是一种创作者的主观思维的表达,即通过作品的自我意识形态表达。这也意味着艺术表达与艺术鉴赏都是需要门槛的,是创造者的艺术表达形式与鉴赏者的艺术鉴赏门槛的碰撞,本质上是艺术的创造者与鉴赏者之间的意识形态碰撞,这也是作品争端的问题本质。

主观唯心主义评价固然没错,每一个鉴赏者都有权通过自己的艺术鉴赏门槛评判他人的艺术表达,有权对艺术创造者在自己的作品内的具体内容表达自己的褒贬,但不能因此而拒绝承认艺术表达存在高低之分,自我中心拒绝承认他人的意识形态;

尊重权威固然没错,权威之所以为权威,正是因为它具有着我们没有的特质与能力,每一个创作者都有权在不违反伦理、道德、法律的前提下,自由表达自己的艺术,但不能因为盲目迷信权威而拒绝审视自己,拒绝承认艺术鉴赏的不同思考角度。

正是因为艺术没有固定的含义,表达方式和鉴赏方式,才能有现在这样的百花齐放。我们应该警惕的,是那些打着存在即合理的旗号的(黑格尔听到了怕是能当场掀开棺材板),试图将低俗、恶俗、媚俗本身洗白、正当化的群体,和那些猎巫运动一般的,妄图利用极端的意识形态优越性侵略他人的意识形态的群体。

谨以此文表以观点。笔者不才,愿各位看官满意,也感谢各位看官能看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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